近日,尤溪縣人民法院快速審結了一件二手交易平臺買賣糾紛,有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王某在某網購平臺向陳某訂購6臺電視,每臺單價14690元。隨后,王某將貨款88140元轉入陳某指定銀行賬戶,而陳某收到貨款后并未發貨。經王某多次催討后,陳某陸續向王某退回貨款68140元,剩余部分遲遲不肯退還。無奈之下,王某將李某訴至尤溪縣人民法院。
尤溪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雖然王某與陳某之間未簽訂書面買賣合同,但雙方之間的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可證實王某與陳某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最終,尤溪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陳某返還王某貨款27940元,并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尤溪縣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在二手交易平臺交易時要保持警惕,注意保留交易記錄和聊天記錄等記錄,以便在必要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張初聲)
編輯: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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