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漳州市長泰區巖溪鎮上蔡村果農采摘“烏葉”荔枝。“今年氣候適宜,是荔枝的豐收年,果多且大,預估產量能有4萬斤左右。”上蔡村果農林少丹說。陳逸帆 攝

4日,一批1430箱共19噸的鮮荔枝經廈門海關所屬漳州海關檢疫合格后,順利裝柜啟程發往新加坡。這是海關總署出口農食產品“批次檢驗(檢疫)”改革試點工作以來,全國首批以該模式驗放出口的新鮮荔枝,標志著我國荔枝出口切換到“倍速模式”。

在出口企業看來,荔枝“一日色變”的特性使得“搶時搶鮮”尤為關鍵。按以往模式,企業每批荔枝在向海關申報出口后,都有可能被海關抽中實施現場監管,查檢合格后才能獲得通關單放行。“我們對預計出口新加坡來自同批原料的600.6噸荔枝申請了‘批次檢驗(檢疫)’,從完成建批到報關單順利放行,整個過程僅花了30分鐘,太方便了。”此次“嘗鮮”荔枝出口新模式的漳州天霖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黃天津說。改革實施后,該公司出口荔枝可實現申報、出證、放行等全流程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平均檢疫時長縮減2個工作日,貨物流轉速度預計提升75%,運營成本得到有效降低。

出口農食產品“批次檢驗(檢疫)”模式是體現“出口申報前監管”智慧理念的一項具體改革舉措。簡單來說,對于符合生產加工企業、原輔料、生產工藝、出口國家(地區)“四同”原則的農食產品,允許在首次檢驗檢疫合格后,后續采取審核相關單證、企業合格申明的方式快速放行,無需再行現場查檢,以此大幅壓縮貨物放行時間,滿足企業快速通關的需求。

據悉,本次出口的荔枝,是今年1月出口農食產品“批次檢驗(檢疫)”改革模式落地福建以來,繼柑橘、杏鮑菇、楊梅、鮮切花后啟動試點的第五類產品。經廈門海關積極爭取,共有7類福建本土特色農產品納入第一批全國改革試點范圍,越來越多出口農食產品享受到了新模式的紅利。

據廈門海關統計,今年1—5月,福建共出口農產品314.2億元,同比增長2.4%,其中蔬菜及食用菌21.4億元、花卉苗木3.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7%、6.8%,同期出口干鮮瓜果及堅果7.1億元。(記者 廖麗萍 通訊員 張淑美 許方馨)

編輯: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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