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深圳經濟特區禁毒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并定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深圳在禁毒工作中的一次重要立法突破,不僅填補了深圳禁毒領域的法律空白,也以創新性和前瞻性為全國禁毒工作提供了重要借鑒。
《條例》回應了當前毒品違法犯罪形勢的新變化,特別是在源頭防控、執法協作和社會共治方面,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條例》針對當前復雜多變的毒情形勢,從“涉毒風險要素”管控到多部門協作機制,再到人性化戒毒管理,涵蓋了毒品治理的多個方面,標志著深圳禁毒工作邁向精細化和科學化的新階段。
地方立法創新,從“毒品管制”到“涉毒風險要素”全鏈條管控
《條例》將“涉毒風險要素”這一概念納入其中,代替了傳統的“毒品管制”模式,成為全國首部以專章形式明確該概念的地方性法規。這一創新聚焦毒品違法犯罪的源頭治理,通過界定涉毒風險要素范圍,全面監測和管控易制毒化學品、涉毒高風險行業和重點場所等多類因素,為禁毒工作提供了更為科學的制度保障。
《深圳經濟特區禁毒條例》培訓學習
深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宋旭光在立法調研中指出,傳統“毒品管制”模式的局限性在于,監管重點僅限于毒品本身,難以應對新型毒品和毒品前體物質的多樣化發展,而“涉毒風險要素管控”則將毒品治理的觸角延伸至更廣泛的環節,例如物流寄遞、易制毒行業和跨境運輸渠道。
《條例》明確規定,公安機關將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并動態更新禁毒監控對象清單,以實現對高風險領域的全鏈條、閉環式管理。“通過加強涉毒風險要素管控,我們能實現更早期的預警,更精確的治理。”深圳市公安局禁毒局綜合科科長楊超介紹。
這一設計既是對深圳禁毒實踐經驗的總結,也是針對當下毒情新形勢的有效應對。例如,在物流和國際寄遞環節,《條例》要求企業落實收寄驗視、實名登記和安全檢查等制度;對寄遞中發現的疑似新型毒品,企業需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協助調查,進一步壓縮毒品違法犯罪的活動空間。
多方參與,構建禁毒工作“一張網”
毒品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級政府、公安機關、社會各界的共同參與。《條例》在這一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深圳市禁毒委員會將統籌各相關職能部門,推動公安、交通、海關、郵政等部門的協同合作。
“通過跨部門的聯動,我們能夠更精準地掌握毒品犯罪的動態,為禁毒執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楊超介紹,跨部門協作的核心在于信息共享和聯動執法,《條例》通過明確信息通報和數據共享機制,不斷推動禁毒工作實現全鏈條打擊。
在堵源截流方面,《條例》強調了市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毒品查緝工作的職責,并要求公安機關、海關等部門加強跨區域合作。根據《條例》,深圳市公安機關將依法參與國際情報交流和案件協查,通過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執法部門開展人員培訓和情報共享,提升國際禁毒合作水平。
警民攜手筑牢全民禁毒防線
此外,《條例》還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禁毒工作。通過設立舉報獎勵機制和加強禁毒宣傳,深圳將不斷推動禁毒工作走向社會化,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禁毒生態。這種“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綜合治理機制,不僅提高了禁毒工作的整體效能,也為全國禁毒工作提供了示范。
人性化管理與科技賦能,打造禁毒工作“深圳樣板”
在嚴格管控毒品的同時,《條例》也注重對吸毒人員的救治與社會回歸,通過一系列人性化和科技賦能的措施,為禁毒治理現代化注入更多創新元素。
此外,《條例》細化了社區戒毒與社區康復的銜接管理,明確吸毒人員可在居住地申請社區戒毒,并通過分類評估和分級管理來實施精準治理。這一調整突破了以往主要依靠戶籍地執行戒毒的模式,回應了外來務工人員管理中的實際難題,體現了深圳擔當。同時,《條例》對病殘吸毒人員的醫療救治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加強收治場所建設,提升醫療救治能力。
深圳禁毒新規實施
在禁毒治理中,科技手段的運用發揮了重要作用。作為科技創新的高地,深圳在禁毒工作中積極運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條例》明確提出,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提升毒品治理的精準性。例如,公安機關通過數據分析可以準確掌握涉毒風險要素的分布,及時發現潛在的毒品流通渠道。在案件偵辦過程中,人工智能輔助技術能夠快速鎖定犯罪嫌疑人,提高案件偵破效率。
“《條例》的出臺為深圳禁毒工作奠定了更加堅實的法律基礎。未來深圳將繼續推動毒品問題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與社會化,為全國禁毒事業貢獻深圳智慧!睏畛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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