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2月30日消息(記者官文清 見習記者鄭少純 實習記者林嘉琪)“根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對你電動自行車號牌實施倒掛、側掛的違法行為進行罰款!12月30日,廣州電動自行車新規實施首日,廣州交警在海珠區市二宮地鐵站十字路口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并面向電動自行車車主開展《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普法宣傳。

廣州交警指引電動自行車依法行駛(央廣網發 實習記者林嘉琪 攝)

直擊現場:多人被罰,有無牌電動車現場被扣留

央廣網記者在現場看到,廣州交警依法查處了多宗未戴頭盔、遮擋號牌、未懸掛號牌的違法行為!案鶕兑幎ā返诙鍡l第四款和第二十七條規定,對你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未戴頭盔的行為作出處罰。”有市民因未戴頭盔被查處。

廣州交警現場依法扣留無牌電動車(央廣網見習記者 鄭少純 攝)

記者注意到,遮擋號牌、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的情況較為普遍。一位市民因騎行未懸掛號牌,被交警現場依法扣車。根據《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未按照規定懸掛本市登記的有效號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車輛,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罢堒囍饕婪ń邮芴幚,并盡快去申請登記上牌。”現場執法的交警提醒道。

“我的牌照遺失了,目前正在補辦中!爆F場也有未懸掛號牌的市民向交警說明情況。對于事出有因的未掛號牌的行為,在市民出示了補辦號牌的預約憑證后,廣州交警提醒市民盡快按照要求補辦、懸掛號牌。

后續舉措:今年查違數同比上升超170%,《規定》實施后將加大查處力度

據統計,2024年以來,廣州查處涉電動自行車各類違法行為同比上升超過170%。廣州交警接受央廣網記者采訪時表示,《規定》正式實施后,針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亂穿插等違法現象,廣州交警將通過現場查處和視頻取證相結合,專項行動和日常管理相結合,以路面整治和源頭治理相結合的方式,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

此外,廣州交警將會同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職能部門,按照法規的要求,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環節開展全鏈條管理,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道路通行秩序。

央廣網記者了解到,《規定》實施前夕,廣州交警通過多形式、多渠道進行普法宣傳。一方面,線上發布推文、視頻100余條,對《規定》相關內容進行解讀,特別是針對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紅燈、不戴頭盔、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進行普法。

另一方面,線下開展“滴灌”宣傳。在民警上路宣傳勸導、告知提醒的同時,發動全市相關職能部門、社會團體、行業組織、志愿者等力量,全面開展普法宣傳:全市印制宣傳單張近1000萬份,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等進行派發;利用商圈大屏、戶外LED屏等,投放《規定》實施的宣傳視頻及海報;協調出租、網約車企業,在車輛上循環播放《規定》的宣傳音頻;在快遞包裹上粘貼宣傳海報,在電動自行車銷售點提醒購車者等,在能涉及的領域和能覆蓋的角落全面開展宣傳倡導,不斷擴大社會知悉面。

通行保障:推動慢行系統建設,讓電動自行車“有路可走”

最新數據顯示,目前廣州電動自行車累計上牌已超過570萬輛,早期規劃建設的道路普遍沒有預留非機動車道,現有的非機動車道已經無法滿足迅猛增長的電動自行車出行需求,在部分路段電動自行車“無路可走”的問題依然存在。

廣州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為保障電動自行車出行安全,廣州市通過不斷完善慢行系統,加強非機動車道建設改造工作,積極完善“機非隔離”、信號燈、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逐步優化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

據統計,2024年以來,廣州全市新增非機動車道357公里,增設“機非隔離”欄7.5萬米,完善55個路口“機非隔離”設施。此外,在金沙洲大橋建成非機動車專用通道,在江南大道—同福東路口打造后繞式公交站,在新港西路、中山大道試點混行車道,在芳村大道西、增槎路等路段新增或拓寬非機動車道等,讓電動自行車“有路可走”。

編輯:張順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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