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9月17日消息(記者張順鵬)近日,廣州市花都區一小區有業主反映稱,該小區物業公司在未經業主同意下更換門禁系統,并增設欠費信息播報功能,業主刷卡或開車出入小區都會聽到系統播報具體欠繳物業費數額。9月17日,央廣網記者來到涉事小區,了解事件最新進展。

17日上午10時,記者在該小區門口看到,小區業主及車輛進出時,系統均未播報欠費情況。隨后,記者來到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16日下午,炭步鎮建設辦及花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到現場核查情況,并督促物業服務中心取消門禁系統播報業主欠費信息功能。我們第一時間進行整改,于17日起取消小區各個出入口門禁系統欠費播報功能,下一步希望通過當地居委、法院等部門的介入,與業主進一步協商,讓業主能夠及時繳納物業管理費。”

涉事小區門禁系統已取消播報業主欠費信息功能(央廣網記者 張順鵬 攝)

記者在小區內隨機采訪部分業主,有業主坦言,由于對小區物業提供的服務不夠滿意,以及小區物業與業主委員會之間長期存在矛盾帶來的管理亂象,小區內目前有近七百戶業主存在欠繳物業費的情況。“但如果管理方面可以規范,服務方面也可以提升的話,我們作為業主也不會故意拖欠繳費的。”該業主說。

針對上述情況,花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管科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為促進小區和諧,推動規范化管理,區住建局、鎮建設辦等部門在及時督促涉事小區物業公司取消門禁系統播報業主欠費信息功能的同時,也建議物業公司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當前物業費糾紛問題。

從物業公司層面,催繳物業費有哪些正當法律途徑?廣東華進律師事務所律師梁夏寧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物業公司可以向業主催告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物業費,如逾期不支付可以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予以維權。所以,物業公司可以嘗試通過電話、發送短信、微信、書面函件或律師函等方式向業主個人送達催繳物業費的相關文件,如催繳無果便可以提起訴訟或仲裁程序予以維權,盡量避免未經業主同意則擅自公開業主個人信息及欠費信息導致侵權的情況。

而從業主層面,梁夏寧則建議,針對物業公司違規和服務不到位的情況,如果是因物業服務存在嚴重瑕疵或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的,業主可以主張減少物業費。如果物業公司存在違反規定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重復收費行為的,業主可以拒絕繳納相應費用。對此,業主應當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并通過業主大會或業委會向物業公司發函明確需求,要求進行整改或減免物業費。如有必要,業主可以通過業主大會表決程序,共同決定解聘物業公司,并解除與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處理解聘事宜即可,最終協商無果可以再提起訴訟或仲裁程序進行維權。

編輯:羅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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