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親友相聚之時,都喜歡一起把酒言歡,但酒后不開車是必須遵守的交通法規。近日,一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車主被定安警方依法刑拘。

2024年12月14日23時許,定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接到定安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的指令,在定城鎮見龍大道與文明路丁字路口處,有一輛小轎車和摩托車相撞,一人受傷,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趕到現場。

出警民警現場勘查完畢后,對雙方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發現鄂E號牌小型轎車駕駛人楊某龍涉嫌飲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和無證駕駛,并將楊某龍帶至醫院抽取血樣送檢,經鑒定,駕駛人楊某龍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4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駕駛人楊某龍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及無證駕駛的行為,被定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依法刑事拘留。(舒耀劍)

編輯:蔡文娟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為我們將追究責任。
長按二維碼
關注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