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沈陽6月6日消息(記者李子平)日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定,遼寧正式公布第十二批110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此次公布的110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按照文物類別劃分,包括古文化遺址類14處、古墓葬類3處、古建筑類16處、石刻類2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類75處;按照行政區域劃分,包括沈陽市13處、大連市7處、鞍山市3處、撫順市3處、本溪市16處、丹東市29處、營口市7處、阜新市7處、遼陽市4處、鐵嶺市5處、朝陽市15處、葫蘆島市1處。
據了解,第十二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評定,以“具有較高歷史、藝術、社會價值,文物本體歷史脈絡清晰真實,風貌保存較好,歷史信息基本完整,‘四有’(有保護范圍、有標志說明、有記錄檔案、有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工作基本完備,能夠體現文化的延續性,具有較高的影響力”為標準。經各市初選申報,遼寧省文化和旅游廳組織文物專家進行初審、現場復核、終審,最終確定桓仁八里甸大南溝抗聯遺址、襄平書院等110處不可移動文物為第十二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截至目前,遼寧共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812處。
編輯:莊濱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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