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7月1日消息(記者杜金明 通訊員王舜畢)為助推寧波國際港口物流服務中心建設,保障國家“一帶一路”與長江經濟帶等核心戰略全面推進。6月29日下午,寧波海事法院在寧波國際航運中心大樓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近五年間海上貨運代理糾紛審判狀況。
白皮書全面總結2012年—2016年間該院受理和辦結海上貨運代理糾紛的基本情況與特征,分析了案件審理實踐中發現的一些突出問題及成因,并就如何有效防范和規避風險提出司法建議。
據寧波海事法院副院長鄔先江介紹,在“一帶一路”效應作用下,貨物吞吐量位居世界首位的寧波舟山港孕育了非常發達的貨運代理行業,寧波海事法院受理的海上貨運代理糾紛一直占據法院的主要案件類型之一。近五年間,收、結案數量逐年攀升,共受理海上貨運代理合同糾紛792件,審結765件,收、結案標的總額分別高達1.88億元和1.56億元,有近13%案件是涉外案件。鄔先江認為,這些糾紛主要有兩種形態,一是部分貿易商經營不善引發貨代企業作為原告紛紛主張代理費用與目的港相關費用。二是貨物所有人主張貨代企業存在代理過失。
該院在新聞發布會上,邀請了寧波市國際聯運協會旗下的一些規模較大的貨代企業,以及寧波市律師協會的律師代表參加,使大家既能直觀了解和監督海事法院審判工作,又有助于企業界今后在經營活動中更好地發現風險、防治糾紛,同時也促動律師界能更精準地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會后,三方還就制約航運業健康發展的一些突出問題進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討。
發布會上,發言人還公布了五個典型案件,旨在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引領航運、臨港及外貿行業的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