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10月13日消息(記者陳鵬)記者從重慶市科委獲悉,近日,重慶市科委召開《重慶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實施辦法(試行)》新聞發布會,對主要政策內容進行了解讀。
據了解,“重慶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共設立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含先鋒科學基金項目)、博士后科學基金項目、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項目、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五類項目。
根據《辦法》,將減少項目管理的程序,擴大科研人員和單位的自主權。比如,面上項目申請人只須具有從事基礎科學研究的經歷,取消了年齡、職稱、學歷等限制條件;科學基金項目承擔單位對除設備費外的直接費用,可根據項目執行的需要進行預算科目費用的自主調劑;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博士后項目驗收前應有一次圍繞項目進展和成果的小同行學術交流研討,不再片面單純追求論文數量。
在“簡政放權”的同時,還加強科研誠信建設。該《辦法》規定,參與科學基金項目管理和實施的相關責任主體,應當加強自律,遵守科研活動規范,踐行科研誠信要求。對于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依法依規區分不同情況予以處理,并實施信用記錄和聯合懲戒。
此外,還鼓勵探索、寬容失敗。《辦法》規定,對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但因技術路線選擇失誤導致難以完成預定目標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予以免責,同時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為后續研究路徑等提供借鑒。
據悉,2019年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將于今年底前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