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月22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張毅濤 朱椰欽 梁榮忠)21日,廣州公安發布《廣州市公安機關服務民營經濟發展三十條》,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優質高效、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營商環境。
據了解,30條工作措施共分為五大類:第一類是進一步簡化和加快行政審批流程,共有10條,分別是集體戶口申報,人才辦理出入境證件及簽注,外國人簽證,出入境商務備案,占道施工交通組織方案審核,公章刻制備案,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分公司備案,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和網站備案,技防企業相關資格申請,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證申請。
第二類是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水平,共有6條,分別是提供窗口辦事便利,推廣機動車登記站社會化服務,推動快遞行業電動三輪車依法上路,方便保安服務企業對保安員從業資格查詢,減輕寄遞物流企業數據錄入工作負擔,開通網吧“電子身份憑證”登記上網服務。
第三類是進一步營造更加安全有序的治安環境,共有6條,分別是切實做好民營企業的報警求助,嚴厲打擊強迫交易、欺行霸市等涉黑惡犯罪活動,依法偵辦涉及民營企業的經濟犯罪案件,嚴厲打擊假冒侵權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涉企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嚴厲打擊侵害民營企業家人身安全和民營企業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
第四類是進一步規范執法工作,共有4條,分別是堅持依法全面平等保護,依法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依法慎重采取強制措施,嚴禁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
第五類是進一步暢通“警企”溝通渠道,共有4條,分別是推行便企利企網上服務,建立服務民營企業微信群,建立“警企”共建共治共享機制,暢通反映投訴渠道。
據悉,去年廣州警方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了3批共35條便民利民服務工作措施,得到廣大群眾的認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