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10月15日消息(記者孟海)據貴州省自然資源廳消息,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充分保障易地扶貧搬遷群眾合法權益,鞏固和提升易地扶貧搬遷成效,確保搬遷群眾穩得住、有就業、逐步能致富。近日,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生態移民局和貴州省稅務局聯合印發《貴州省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不動產登記工作細則》,對手續齊全的安置點住房,辦理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細則》指出,貴州全省共946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各地自然資源部門要會同生態移民、稅務部門對安置住房進行分類臺賬統計,跟蹤相關手續辦理和登記情況。各地自然資源部門在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后,資料齊全的,要嚴格按照5個工作日登記要求,辦理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細則》要求,對用地、規劃、建設、竣工等所有手續齊全,已具備辦理不動產登記條件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各地生態移民部門組織安置點項目業主以項目為單位,核實安置戶入住時間、騰退或拆除舊房等情況,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同時在10月底前完成安置住房的不動產權籍調查(測繪)工作,11月底前完成首次登記,12月底前完成安置戶轉移登記。各地生態移民部門要組織相關部門對手續不全,不具備辦理登記的安置點住房,要及時完善手續。對已有用地手續,需要完善規劃、建設或竣工等手續的,在11月底前完善其他手續和房屋測量工作,12月底前完成首次登記,力爭完成安置戶轉移登記;對安置點沒有用地、規劃、建設或竣工等手續的,12月底前力爭完善手續,再辦理登記,并實行掛賬管理。對涉及占用農用地的,生態移民部門要組織項目業主抓緊申報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手續,深度貧困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用地選址,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導致缺少用地批準手續的安置點,各地生態移民部門要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1號)規定,組織安置點項目業主抓緊申報,由省匯總后報國務院批準同意后,再逐步完善規劃、建設或竣工手續。
各地稅務部門在2020年底前要依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易地扶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5號)優惠政策規定,為所有安置項目和搬遷群眾出具免稅證明。根據《貴州省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不動產登記收件清單》要求,各地生態移民部門組織安置房的不動產申請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嚴格按照收件規定,辦理登記,頒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