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5月5日消息(記者曹美麗)實施不文明行為,不僅要罰款還可能被媒體曝光、被錄入信用記錄。今天,寧波市人大、市委宣傳部、市法制辦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對倡導的文明行為、禁止的不文明行為做出了詳細規定,并明確了實施不文明行為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基本行為規范是《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核心內容,主要分成兩大部分:倡導的文明行為和禁止實施的不文明行為。倡導的文明行為包括:文明節慶、文明婚喪嫁娶、文明祭掃;保護生態環境,減少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等各類污染物排放;節約糧食、水、電力、燃油、天然氣等資源,合理消費,不鋪張浪費;遵守公共利益,在公共場所衣著得體,輕聲接打電話,不大聲喧嘩,不說粗話臟話,不以侮辱性語言挑釁他人。該條例還對排隊、乘車、行走、旅游觀光、職業道德、尊老愛幼等相關內容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該條例還列出了29項不得實施的不文明行為。比如: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在建筑物上非法張貼、涂寫刻畫;在河里洗滌、游泳、捕魚;隨地吐痰、便溺;露天焚燒秸稈;違規飼養烈性犬;跳廣場舞擾民;往車窗外拋物;隨意加塞;在公共交通工具內飲食、大聲喧嘩等。
實施不文明行為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比如在法律法規規定的醫療服務場所、教學活動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電梯間和其他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內吸煙的,由當地衛生主管部門處五十元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建筑物、構筑物的外墻、樓道、樓梯和樹木、電線桿、戶外管線及其他戶外設施上非法張貼、涂寫、刻畫及掛置宣傳物品的,由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者區縣(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處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罰款。在限養區內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的,由當地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并處沒收其犬只。在行駛的車輛內向外拋擲物品,屬駕駛人行為的,由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罰款;屬乘車人行為的,由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五十元罰款。
按照《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規定,養成文明行為,除了懲戒還有鼓勵。如鼓勵和支持公民參加扶貧、濟困、助學、助醫、賑災等慈善公益活動;鼓勵和支持公民參加志愿服務活動和依法設立志愿服務組織;鼓勵和支持公民采取合法、適當的方式實施見義勇為行為;鼓勵和支持無償獻血、捐獻造血干細胞或者遺體、人體組織、器官等。
因實施不文明行為而受到處罰的行為人,是否還有機會補救?該條例規定:社會服務可以“折抵罰款”。也就是說,對違法行為應當受到行政罰款處罰的,違法行為人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參加社會服務,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違法行為和社會服務崗位設置的實際情況,安排其參加相應的社會服務。違法行為人參加并完成相應的社會服務,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罰款處罰。不過,如果采取威脅、侮辱、毆打等方式打擊報復勸阻人、投訴人、舉報人或者違反相關規定,被依法處罰但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以及其他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行為將予以信用信息記錄。
寧波是全國文明城市,今年寧波市黨代會又提出了打造“東方文明之都”的目標。寧波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李正平認為,《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實施,將通過法制化保障文明城市創建的常態化、長效化,使得市民文明素養提升有了更強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