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韓昱
財政部11月1日發布消息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于黃金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適用時間以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時間為準。
《公告》明確,在2027年年底前,對會員單位或客戶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交易標準黃金,賣出方會員單位或客戶銷售標準黃金時,免征增值稅。未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稅;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區別標準黃金的投資性用途和非投資性用途,分別按規定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以及免征增值稅、買入方按照6%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政策。
陜西巨豐投資資訊有限責任公司高級投資顧問于曉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相關稅收政策或將吸引投資者向場內集中,尤其是大額資金,提升交易所的流動性與定價影響力。
中國商業經濟學會副會長宋向清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次政策對市場結構或也有影響,場內交易地位可能強化。長期看,這將持續支持我國黃金市場提升國際競爭力和定價話語權。
《公告》明確,納稅人不通過交易所銷售標準黃金,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據了解,普通消費者購買黃金飾品類“實物黃金”時,零售價格中通常已包含增值稅和消費稅。業內人士預計,此次政策對黃金飾品消費產生的直接影響有限。
于曉明認為,對普通投資者而言,其可能更傾向于通過銀行代理的交易所產品,如積存金、黃金ETF(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等參與黃金投資。
									編輯: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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