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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專利從“實驗室”快速走向“生產線”,新修訂的《山東省專利條例》明年施行

高價值專利供給不足、專利轉化效能不高、維權難等難題,如何破解?翻閱新修訂的《山東省專利條例》,能找到“參考答案”。近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對這一條例進行解讀。

“隨著國家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等上位法修改,我省2013年9月1日施行的專利條例亟須修訂完善。”省司法廳副廳長劉振遠介紹立法背景時提到,近年來,專利工作的新情況和新形勢不斷出現,需要更加注重專利的質量和轉化運用。同時,我省在專利工作中積累了許多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也需要總結上升為制度規范。

條例以“全鏈條治理”為核心理念,筑牢專利保護的法治屏障。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劉源說,條例切實針對問題進行制度設計,對建立高價值專利培育機制、獎勵優秀專利項目、鼓勵職務發明、建立專利轉移轉化機制、加強人才培養等作了規范。

條例共33條,不分章節。圍繞推動高價值專利培育,條例對提升專利申請質量,對優秀專利項目給予獎勵、鼓勵開展專利申請前價值和市場前景評估等作了規范。圍繞激勵職務發明進行制度設計,條例規定,政府設立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對完成、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

為促進專利轉化運用,讓專利從“實驗室”快速走向“生產線”,條例規定,加強對實施財政資助科研項目形成專利的跟蹤監測和評價引導,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等利用財政資助科研項目形成的專利,自授權公告之日起滿三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的,納入專利公開實施清單。

強化專利保護,條例明確,建立健全專利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加強專利行政部門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協調配合。完善專利服務與管理,條例要求建立健全專利公共服務體系,設立展示與交易轉化平臺,加強專利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建立并完善專利評議制度,在重大產業規劃、重大政府投資項目等立項前,組織有關部門對項目所涉及的專利權狀況、專利侵權風險等進行分析評議,防止技術盲目引進、重復研發或者侵犯專利權等風險。

“條例的出臺,正是立足我省實際、破解發展難題、銜接國家部署的關鍵之舉。”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于智勇表示,將聯合省有關部門,圍繞條例加快構建完善的配套政策支撐體系,修訂完善現有的專利相關規章、規范性文件,出臺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重點產業專利池、金融支持、高價值專利維權補貼等配套政策文件,確保條例條款落地有抓手。(大眾新聞·大眾日報記者 劉一穎)

編輯:劉博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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