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移動長三角(上海)5G生態谷項目近日通過驗收,它是長三角首個算力可自主調度、綠色節能示范數據中心。 楊建正 王建民 攝
重大創新平臺如何共建?科創人才如何共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如何深度融合?科技服務與金融服務如何協同保障?
8月1日上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長三角科技創新協同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新聞發布會舉行,這份《決定》正面回答了長三角“科創四問”,所傳遞的鮮明信號是——長三角將協同發力,營造更具全球競爭力的科創生態。
平臺共建
培育原始創新能力
在長三角,以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為引領,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體系為支撐,志在培育原始創新能力。為此,《決定》給出了可行路徑。
《決定》第四條明確,上海市與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建立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協同培育和支持機制,共同推進國家實驗室體系建設,提升國家科研機構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支撐引領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決定》第五條明確,推動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布局建設,支持長三角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發展,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推動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項目落地長三角。
深度融合
不止有G60與示范區
本市支持長三角G60科創走廊、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沿滬寧產業創新帶等高質量發展,共同推動形成創新型產業集群,促進創新要素匯聚融合。
其實,《決定》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不止有G60,不止有示范區。培育發展新動能,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是其強調的三個“關鍵環節”;重要承載區共建、企業培育,則是兩個必不可少的“著力點”。
首先,推動基礎研究合作,鼓勵開展高風險、高價值基礎研究;建立長三角基礎研究聯合基金,支持跨區域、跨學科協同開展產業目標導向明確的應用基礎研究。
其次,加強長三角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合作,圍繞重點產業發展需求和領域,優化企業出題機制,完善科研任務組織方式,加強創新資源跨區域跨領域配置,組織開展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
最后,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建設一體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提升區域內轉移轉化效率;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明確可通過先使用后付費、專利開放許可等方式將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
如此制度設計,目標是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完善科技企業梯次培育體系,支持企業與各類創新主體共同建設長三角創新聯合體。
協同引進
加快建設人才高地
人才是第一資源,長三角科技創新協同發展,深化人才共育交流和國際科技合作,堅持以全球化視野謀劃和推動。
為此,《決定》強調加大人才支持政策的協調力度,共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加快建設全球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高地;協同引進戰略科學家、頂尖人才等,支持長三角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聯合培養科技人才,推進人才評價標準、職業資格、職稱跨區域互認,促進科技人才有序流動。
同時,長三角要深度融入全球創新網絡,積極參與全球科技治理,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開放環境,吸引海外知名大學、高水平研究機構等落戶長三角;共同推動雙邊、多邊國際科技合作,支持各類國際科技合作平臺建設。
創業投資
投早投小投長期
長三角科創協同發力,打造開放融合的創新生態,提升科創體系整體效能,強化協同創新服務和保障必不可少。
《決定》提出,加強政務服務建設,完善科技服務體系,發展各類科技服務;推動科技創新券通用通兌,促進服務機構互認、服務內容相通。
關于金融服務,《決定》第十四條特別提出,加強金融支持創新力度,構建廣渠道、多層次、全覆蓋、可持續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模式,為科技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綜合金融服務;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引導商業銀行、保險機構等金融機構為科技企業提供覆蓋全生命周期的科技信貸、科技保險、融資租賃等綜合金融服務。同時,本市深化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健全科技金融機構組織體系,推動科技金融產品創新,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引導創業投資充分發揮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作用,支持長三角科技創新協同發展。
此外,長三角還將完善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大型科學儀器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以及科技專家庫共享共用,開展聯合攻關等項目的協同管理和數據共享。
今年9月1日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長三角科技創新協同發展的決定》將正式實施。長三角協同發力,營造更具全球競爭力的科創生態,值得期待。 (記者 姚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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