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云南省水文水資源局昆明分局獲悉,全省首部市級水文管理地方規章《昆明市水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將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這部聚焦水文管理全鏈條的規章,不僅填補了云南省市級水文管理領域制度空白,更以系統化、法治化舉措,為昆明水安全治理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筑牢根基。
《辦法》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市縣兩級政府需將水文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水文基礎設施建設與運行資金。在管理機制方面,《辦法》創新確立市水文機構“雙重領導”體制,明確其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與市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聯動發展改革委、財政、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協同履職,破解以往水文工作條塊分割難題,形成“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的水文管理合力。針對水文監測覆蓋面不足的問題,《辦法》首次將城市水文、水生態監測、土壤墑情監測納入法定監測范疇,要求對重要河湖控制斷面水質、水量進行動態跟蹤,為城市水資源調度、水生態保護提供精準數據支撐。在水旱災害防御領域,《辦法》建立精準化預警響應機制,明確普渡河、牛欄江、小江等重點流域水情預警統一發布流程。(記者 杜仲瑩)
編輯:魏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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